关于事故停运损失的承担主体,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一般而言,若是由于己方原因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己方车辆所产生的停运损失通常不应该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
然而,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果事故责任完全在于另一方,并且己方的车辆属于运营性质的车辆,例如出租车、货车等,那么停运损失便应当由对方来承担。
倘若对方已经购买了相关的商业保险,而且
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对停运损失的
赔偿条款,那么保险公司有可能会根据其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赔偿。
但是,如果保险合同明确排除掉了对停运损失的
赔偿责任,那么这部分损失仍然需要由负有全部责任的一方
当事人自行承担。
总的来说,对于停运损失的赔偿问题,我们需要全面地考虑到事故责任的归属、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车辆的运营性质等多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