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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被追尾,停运损失谁来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发生出租车被追尾事件并导致其暂时无法运营的情况下,对于由此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有权向肇事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而我国各级法院亦会对此类诉讼予以积极受理和裁判。
值得一提的是,责任方所承担的具体赔偿范围仅仅局限于此停运损失,而不包括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或补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最新修订: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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