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顶空间属公用设施,所有权通常归全体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及物业服务用房也都归业主共有。
2.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楼顶空间由全体业主共同管理使用,单个业主不能独占。若购房合同有特殊约定且不违法,按约定处理。
3.若部分业主擅自占用楼顶空间,其他业主可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还能要求赔偿。
结论:
楼顶空间所有权一般归全体业主共有,单个业主不得独占,但购房合同有合法特殊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擅自占用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建筑区划内的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楼顶空间属于公用设施范畴,所以通常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全体业主共同管理和使用楼顶空间。不过,如果购房合同中有关于楼顶空间的特殊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若部分业主擅自占用楼顶空间,这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其他业主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若造成损失,还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大家在楼顶空间所有权方面遇到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楼顶空间所有权通常归全体业主共有,因其属于建筑区划内公用设施范畴。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楼顶空间应由全体业主共同管理使用,单个业主不能独占。
2.若购房合同对楼顶空间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特殊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3.若部分业主擅自占用楼顶空间,其他业主可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建议业主在遇到楼顶空间被擅自占用情况时,先与占用者友好沟通,若沟通无果,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或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开发商和物业应在销售和管理过程中明确楼顶空间归属,避免纠纷发生。
法律分析:
(1)楼顶空间所有权通常归全体业主共有,因其属于建筑区划内公用设施范畴,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都归业主共有。
(2)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楼顶空间需全体业主共同管理和使用,单个业主不能独占。
(3)若购房合同对楼顶空间有特殊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就按约定执行。
(4)若部分业主擅自占用楼顶空间,其他业主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
提醒:业主在涉及楼顶空间使用时,先查看购房合同约定。遇到他人擅自占用情况,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具体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可进一步咨询。
(一)若要明确楼顶空间所有权,先查看购房合同有无特殊约定,若有且不违法违规,按约定执行。
(二)若没有特殊约定,楼顶空间归全体业主共有,全体业主共同管理和使用,单个业主不能独占。
(三)若发现部分业主擅自占用楼顶空间,其他业主可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还可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楼顶空间属于公用设施范畴,因此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律师解析 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即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原则上不能归属于顶层区分所有权人所专有使用。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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