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行法律下多种挂靠行为无效,包括无资质主体借用有资质建筑企业名义、有资质企业以联营等名义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个人或单位以其他有资质施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等,这些行为规避资质管理、扰乱市场秩序,挂靠协议或合同会被认定无效。
2.当挂靠行为被认定无效,但工程已完成且质量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3.为避免此类问题,建筑企业应加强自律,严格遵守资质管理规定,不参与挂靠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法律分析:
(1)现行法律明确规定,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挂靠行为无效,因为这规避了资质管理规定,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所签订的挂靠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2)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名义,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实质为挂靠,相关合同同样无效。
(3)个人或单位以其他有资质施工单位名义进行投标、签合同、办手续及施工等工程承揽活动,也会被认定为无效。不过,若挂靠工程已完成且质量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提醒:建筑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勿参与挂靠行为。不同工程挂靠情况复杂,建议遇到相关问题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若参与建筑工程,应避免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企业名义,以及有资质企业以联营等名义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还有个人或单位以其他有资质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这些挂靠行为,防止合同被认定无效。
(二)若已发生挂靠行为且工程已完成并质量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要求支付工程价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1.现行法律规定,以下挂靠行为无效: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有资质建筑企业名义;有资质企业以联营等名义允许他人用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个人或单位以其他有资质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2.此类挂靠规避资质管理,扰乱市场,相关协议和合同都无效。
3.若挂靠行为被认定无效,但工程已完成且质量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结论:依据现行法律,没有资质借用资质、有资质企业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以其他有资质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这三种挂靠行为无效;已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法律解析:在建筑领域,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对挂靠行为作出了严格规定。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资质、有资质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等方式让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个人或单位以其他有资质单位名义从事承揽工程相关活动,这些挂靠行为都违反了资质管理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所以挂靠协议或合同会被认定无效。不过,若工程已完成且质量合格,从公平合理角度出发,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如果在建筑工程中遇到挂靠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挂靠情况下施工合同是无效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挂靠不是一种法律关系,双方是不存在法律义务的,只是对于相关施工行为的一种约定,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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