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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情形

李** 天津-河北区 劳动合同咨询 2025.10.20 11:05:37 317人阅读

哪些属于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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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双方的自主意愿。
(2)满足特定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一般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连续工作满十年,这保障了长期为单位服务的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新订立合同时,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考虑了这类劳动者的特殊情况;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严重违规等法定情形,续订时也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不规范行为的一种约束。

提醒:劳动者要留意自身工作年限和合同订立情况,维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需依法依规订立劳动合同,避免法律风险,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0 17:0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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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若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留意自身工作年限情况。当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主动提出续订、订立劳动合同且不要求固定期限合同,就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若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满足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条件,可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自身无严重违规等法定情形,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5-10-20 15:49: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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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有几种情况,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合同,除非其要订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应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单位初次实行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签合同,员工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不足十年;连续订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员工无严重违规等法定情形。

3.单位自用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书面合同,视为已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025-10-20 14:5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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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时特定情况、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严重违规等情形,以及用工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等情况下,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规定,协商一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体现了双方意思自治。而在法定的几种情形下,如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这体现了对长期为单位服务员工的保障;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时的特定规定,是为了维护特定时期劳动者的权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严重违规等情形,续订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保障了劳动者的稳定就业。另外,用人单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对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行为的约束。如果大家在劳动合同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20 13:34: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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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特定情形下,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情形包括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签合同时,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严重违规等法定情形续订合同。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起满一年不订立书面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对于用人单位,应及时了解法律规定,规范劳动合同管理,避免因疏忽导致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主动与劳动者沟通,依法订立合同。
3.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身权益,在符合条件时,积极维护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2025-10-20 12:50:4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约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情形:下列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主要针对事业单位改制,对应前款的订立;“国有企业改制”,对应前款的重新订立前款:订立或重新订立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第二个合同期满,就满足了“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用人单位只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换言之,只要进入了第二个合同期,除非劳动者放弃,必然会导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提高就业的质量和稳定性。因此,在订立第一次合同时,用人单位不能以一年为最佳选择,除非你一年换一批人;职工中劳动合同到期时段应当拉开距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合同:出现了法定情形,仍然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只规定优先留用;放宽了经济性裁员的条件。这些规定的目的除了提高就业的稳定性外,还考虑了市场经济下企业对劳动力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合理流动的需求。3种情形已经逻辑地包含了原《劳动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原《劳动法》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一种情形罗列。

对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约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情形:下列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主要针对事业单位改制,对应前款的订立;“国有企业改制”,对应前款的重新订立前款:订立或重新订立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第二个合同期满,就满足了“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用人单位只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换言之,只要进入了第二个合同期,除非劳动者放弃,必然会导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提高就业的质量和稳定性。因此,在订立第一次合同时,用人单位不能以一年为最佳选择,除非你一年换一批人;职工中劳动合同到期时段应当拉开距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合同:出现了法定情形,仍然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只规定优先留用;放宽了经济性裁员的条件。这些规定的目的除了提高就业的稳定性外,还考虑了市场经济下企业对劳动力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合理流动的需求。3种情形已经逻辑地包含了原《劳动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原《劳动法》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一种情形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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