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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允许扣除工资吗

李** 云南-楚雄 工资福利咨询 2025.10.20 04:49:26 406人阅读

劳动合同法允许扣除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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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致使单位遭受经济损失时,单位可依劳动合同约定让劳动者赔偿,赔偿能从工资里扣除。不过每月扣除部分有上限,即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当涉及法定代扣事项,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应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用人单位可扣除相应工资。
(3)除上述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若无正当理由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在此种情况下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劳动者需留意工资扣除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若遭遇不合理扣薪应及时维权。用人单位也应严格依法扣减工资,避免法律风险。

2025-10-20 10:4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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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要避免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若不幸造成损失,要了解单位扣除工资的上限是每月不超当月工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二)对于法定代扣事项,如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等,劳动者应知晓用人单位扣除相应工资是合法行为。
(三)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扣除工资,劳动者可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25-10-20 08:4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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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不绝对禁止扣工资,特定情况下单位可依法扣减。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致单位损失,单位能按合同让其赔偿,赔偿可从工资扣除,每月不超当月工资20%,若扣后剩余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按最低标准支付。
2.单位代扣代缴个税、劳动者应负担的社保费等法定事项时,可扣相应工资。
3.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扣工资,否则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仲裁维权。

2025-10-20 08:1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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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合同法并非绝对禁止扣除工资,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依法扣减,其他情况随意扣除属违法,劳动者可维权。
法律解析:
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依法扣减工资。其一,劳动者个人原因致单位经济损失,单位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并从工资扣除,但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等法定代扣事项时可扣除相应工资。除这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若用人单位随意扣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若遇到工资扣除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法律建议。

2025-10-20 07:16: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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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虽非绝对禁止扣除工资,但有严格规定。用人单位仅在特定情形下才可依法扣减工资。
1.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致单位经济损失,单位可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并从工资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当月工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支付。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等法定代扣事项时,可扣除相应工资。

除上述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扣工资。若遭遇单位随意扣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劳动者也需了解自身权益,在权益受损时积极维权。

2025-10-20 05:59:09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119号),进一步扩大了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简化核算管理和审核程序,相关政策从1月1日起执行。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包括: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应关注的是,允许扣除的研发费范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扣除项目,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119号),进一步扩大了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简化核算管理和审核程序,相关政策从1月1日起执行。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包括: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应关注的是,允许扣除的研发费范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扣除项目,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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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法律规定的允许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包括

    专业解答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2024.09.01 1213阅读
  • 劳动法允许扣工资吗

    专业解答非常抱歉,但无故扣除员工薪资是违法的。克扣工资指的是雇主无正当理由擅自降低员工应得的薪资待遇。根据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雇主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若雇主未能履行此义务,员工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确保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024.07.14 33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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