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劳动仲裁里,“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规则。这意味着当事人要为自己的主张拿出证据。若劳动者提出加班费诉求,就得证明存在加班事实。
(2)当劳动争议源于用人单位的一些决定,如开除、除名等,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例如单位以严重违纪解除合同,要证明劳动者确实存在违纪行为。
(3)若与争议相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单位有提供的义务。若不提供,单位要承担不利后果,像考勤和工资发放记录这类由单位掌握的证据,单位必须提供。
提醒: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用人单位要妥善保管各类管理资料,遇到复杂劳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劳动者方面,若主张加班费等权益,要主动收集加班事实相关的证据,如加班打卡记录、工作邮件、任务安排记录等。
(二)用人单位方面,在作出开除、除名等决定引发劳动争议时,要提前保留好劳动者违纪等相关证据。同时,对于掌握管理的员工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应及时整理并在仲裁时提供。
(三)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掌握管理的证据,劳动者可向仲裁机构说明情况,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1.劳动仲裁通常实行“谁主张,谁举证”,比如劳动者要加班费,就得拿出加班的证据。
2.若因单位的开除、除名等决定引发争议,单位要负责举证。例如以严重违纪解除合同,单位需提供违纪证据。
3.证据在单位手里的,单位得提供。像考勤、工资记录等,单位不提供要担责。
结论:
劳动仲裁中,一般“谁主张,谁举证”,如劳动者主张加班费需提供加班事实证据;但用人单位作出开除等决定引发争议、掌握管理相关证据时,由用人单位举证,不举证需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仲裁里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举证原则,能促使当事人积极提供证据维护自身权益。而对于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等决定引发的劳动争议,让用人单位举证是因为其在管理中处于优势地位,掌握更多信息。并且当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时,其有义务提供,否则承担不利后果,这有利于平衡双方的举证能力。如果在劳动仲裁方面有任何疑惑,不清楚如何收集证据或者对举证责任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