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故书认定主责对方次责的情况,处理方式分不同情形。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核并阐明理由和证据。若认可责任划分,民事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对方,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主责方通常承担70%-80%,次责方承担20%-30%;若有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部分由其按合同赔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及时关注时间节点,有异议要在规定三日内申请复核。
2.清楚赔偿流程,与保险公司积极沟通,明确各部分赔偿情况。
3.妥善保留事故相关证据,像医疗票据、维修清单等,为理赔和可能的诉讼做准备。
法律分析:
(1)对事故书责任认定有异议时,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要详细阐明理由和提供相关证据,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2)若认可责任划分,民事赔偿有明确流程。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损失,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主责方一般承担70%-80%,次责方承担20%-30%。若有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部分由其按合同约定赔偿。
(3)事故相关证据的保留十分关键,像医疗票据、维修清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理赔或可能的诉讼中起着重要作用。
提醒:
复核申请要注意时间限制,且提供有力证据。理赔时及时整理好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精准分析。
(一)对责任认定有异议,要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写清楚理由和证据。
(二)认可责任划分时,先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损失。超出交强险部分,自己一般承担70%-80%,对方承担20%-30%;若有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部分由其按合同约定赔偿。
(三)保留好医疗票据、维修清单等与事故相关的所有证据,用于后续理赔或可能的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1.若对事故书认定的主责有异议,可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核,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据。
2.若认可责任划分,民事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对方;超出部分按比例,主责方承担70%-80%,次责方承担20%-30%。若有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部分按合同赔。
3.保留好医疗票据、维修清单等事故证据,方便后续理赔或诉讼。
结论:
对事故书主责次责认定有异议可三日内申请复核;认可则先由交强险赔,超出部分按比例分担,有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时,有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的权利,这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责任认定公平公正的重要程序。若认可责任划分,交强险先行赔偿体现了其强制性和保障基本损失的作用。超出交强险部分按比例分担,是基于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来确定赔偿义务。若有商业三者险,可进一步减轻自身赔偿压力。保留事故相关证据是为了在理赔或诉讼时能有力证明自己的主张和损失。如果在事故处理和赔偿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不确定如何操作,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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