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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单位不能因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应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若单位不续签,属违法解除。
2.劳动者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或合同无法履行,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付半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025-09-21 19:2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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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单位不能因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应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否则属违法解除。
2.劳动者面对单位违法不续签有两种维权途径。一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计算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建议女职工在权益受损时及时收集证据,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21 17:3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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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单位不得因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属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二倍赔偿金。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应自动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单位若不续签,就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您在类似情况中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21 15:4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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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单位不能因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应自动延续到相应情形结束。若单位不这么做,女职工可与单位沟通,指出其行为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二)若沟通无果,女职工可收集好劳动合同、产假证明、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三)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计算方式为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5-09-21 15:29: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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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女职工休产假时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需自动延续到相应情形结束。这是为保障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生育而失去工作保障。
(2)若单位不续签,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维持劳动关系;二是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履行,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的计算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相关,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按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提醒:女职工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若对经济补偿计算或单位处理方式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9-21 14:59: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