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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代父签字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定效力

赵** 湖南-永州 合同效力咨询 2025.08.28 12:07:23 493人阅读

母代父签字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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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代父签字的合同效力要依据不同情形判断。若母亲有父亲合法授权,像持有书面委托书,此时属于委托代理,母亲按授权签合同,法律后果归父亲,合同通常有效。
2.若母亲无父亲授权代签,事后父亲追认,合同也有效;若父亲拒绝追认,合同对父亲无效。
3.表见代理情况中,母亲虽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如过往交易里父亲默认母亲代签,合同有效,目的是保护善意相对人权益。

解决措施和建议:
1.若需代签,应提前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相对人在面对代签时,要仔细审查代理权限,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3.未授权代签情况发生后,及时明确是否追认合同效力。

2025-08-28 19:3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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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母代父签字的合同效力要分情况判断,有合法授权、事后获追认或构成表见代理时合同有效,无授权且未获追认则合同对父亲无效。
法律解析:
在法律上,当母亲有父亲的合法授权,比如持有书面委托书来代签合同,这属于委托代理。此时母亲是按照父亲的授权行事,合同的法律后果自然归属于父亲,合同通常是有效的。要是母亲没有父亲的授权就代签合同,不过事后父亲对该合同进行了追认,那么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可要是父亲拒绝追认,这份合同对父亲就不产生效力。另外,还有表见代理的情况,即便母亲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她有代理权,像过往交易中父亲默认母亲代签,从保护善意相对人的权益出发,合同也是有效的。合同效力的判定在法律实践中较为复杂,如果遇到此类合同效力的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08-28 18:0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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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有父亲合法授权,如书面委托书,母亲代签合同一般有效,这是基于委托代理关系,母亲按授权行事,法律后果由父亲承担。
(二)若无父亲授权代签,父亲事后追认,合同有效;父亲拒绝追认,合同对父亲无效。
(三)存在表见代理情况,母亲虽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如过往交易父亲默认母亲代签,合同有效,以此保护善意相对人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2025-08-28 17:1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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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亲获父亲合法授权,像有书面委托书,代父签的合同一般有效。这是委托代理,母亲按授权操作,法律后果由父亲承担。

2.母亲无授权代签合同,若父亲事后追认,合同有效;若拒绝,合同对父亲无效。

3.若构成表见代理,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母亲有代理权,如以往父亲默认母亲代签,合同也有效,以保护善意相对人权益。

2025-08-28 15:39: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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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母亲代父亲签字的合同效力判定需具体分析。当母亲持有父亲合法授权,像书面委托书之类,就构成委托代理关系。此时母亲按授权代签合同,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父亲承担,合同通常是有效的。
(2)若母亲没有父亲的授权而代签合同,后续父亲对该合同进行了追认,那么合同依旧有效;可要是父亲拒绝追认,合同对父亲就不产生效力。
(3)表见代理的情况较为特殊,尽管母亲实际上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例如在以往交易中父亲默认母亲代签。出于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合同也是有效的。

提醒:在涉及代签合同的情况时,建议尽量获取明确的书面授权,避免事后因授权问题产生纠纷。若遇到复杂情况,可咨询专业意见。

2025-08-28 14:04:49 回复

父母再婚子女拒绝赡养是不行的,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改变。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给付赡养费。只有在父母遗弃、虐待子女,严重伤害子女情感的,构成犯罪的,父母再婚时,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才被许可。  现实生活中,很多老年人再婚,父母再婚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现象。老年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离婚或再婚,婚姻自由的权利老年人同样享有,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或者干涉老年人行使上述权利。老年人再婚不仅可以在生活上相互照顾,精神上也能够得到慰藉,这对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大有帮助。由于封建思想作怪,很多人都对老年人再婚存在歧视,甚至有些子女还以种种手段横加干涉,这种思想和行为都是错误的。  子女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能干涉。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离婚终止。父母再婚,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已经违反了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及我国《婚姻法》第30条的规定。当子女有条件赡养老人而不履行义务时,父母有权向人民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根据父母的诉讼请求,查明情况后,可判决令子女给付。如子女坚持不给,还可强制执行子女的财产。  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将履行抚养义务作为享受赡养义务的前提,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由此可见,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由法律明文规定了的,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同样,在赡养老年人这个问题上也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一些赡养人往往漠视对老年人的法定赡养义务,以父母再婚为借口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其实,这种理由、借口都是站不住脚的。老年人在晚年依法应得到子女及其他赡养人的悉心照顾,安享晚年,这是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附加条件能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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