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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60岁被工厂辞退有补偿吗

张* 吉林-辽源 劳动关系咨询 2025.08.16 06:32:11 472人阅读

已满60岁被工厂辞退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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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60岁被工厂辞退是否有补偿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工厂辞退一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若已满60岁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和工厂存在劳动关系,工厂无正当理由辞退构成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若因劳动者过错等合法理由辞退,则无需补偿。若属于劳务关系,有无补偿取决于双方劳务合同约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劳动者应及时确认自己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明确与工厂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2.若认为工厂辞退违法,可收集证据,通过协商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3.签订劳务合同时,明确辞退补偿相关条款,保障自身权益。

2025-08-16 11:4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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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已满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依据法律规定终止,工厂辞退这类人员通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2)已满60岁却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和工厂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工厂若无正当理由辞退,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此时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若因劳动者过错等合法理由辞退,则无需补偿。
(3)若属于劳务关系,是否有补偿要依据双方劳务合同的具体约定。

提醒:已满60岁人员在遇到被辞退情况时,要明确自身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与工厂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补偿问题。

2025-08-16 10:4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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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辞退的,接受工厂无补偿辞退决定,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已满60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有劳动关系,工厂无正当理由辞退的,可要求工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若工厂因劳动者过错等合法理由辞退,接受无补偿结果。
(三)属于劳务关系的,查看双方劳务合同约定,按约定处理补偿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5-08-16 09:35: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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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60岁达到退休年龄并开始领养老金,工厂辞退一般没补偿,这是合法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况。

2.满60岁没领养老金且和工厂有劳动关系,工厂无故辞退属违法,要付双倍经济赔偿;因劳动者过错辞退则无补偿。

3.若只是劳务关系,有无补偿看劳务合同约定。

2025-08-16 07:4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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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已满60岁被工厂辞退是否有补偿分情况而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般无补偿;未享受且有劳动关系的,工厂违法辞退需支付赔偿金,合法辞退无需补偿;劳务关系则看合同约定。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工厂辞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已满60岁却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工厂无正当理由辞退就构成违法解除,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若因劳动者自身过错等合法理由辞退,工厂无需补偿。而对于劳务关系,补偿与否按照双方劳务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遇到此类情况,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侵害难以判断,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8-16 07:22:16 回复

可以的。返聘退休老员工,无论从企业角度和老员工本人角度,都有一定的好处,如何聘用,工作中如何管控,企业应该做好细致管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与《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完全一致,值得我们进行细细探讨。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用人单位并未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要求适用《劳动合同法》享受劳动者待遇,应否支持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区分两种情况予以处理:1、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的,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劳动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终止,劳动者在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的争议,应作为劳务纠纷案件,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仍按劳动关系处理;但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对此问题,杜万华、王林清在《的理解与适用》中谈到:“虽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享有对劳动关系的终止权看,但该终止权的行使,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形成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就自动终止。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的年龄不得高于法定退休年龄,只要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均能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此,那种认为当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双方劳动关系自行终止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精神。如双方对此发生争议,应是劳动争议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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