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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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存续期间,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涵盖此期间所得财产与收益。
2.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有其特殊之处,但婚姻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得的公积金,都属共同财产。
3.离婚分割财产时,可对婚姻期间的公积金进行分割。不过分割要符合提取条件,不能随意支取,可折算补偿。
结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可对其进行分割,但要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可通过折算补偿等方式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夫妻共同财产涵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收益。住房公积金虽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特殊性,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明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是分割对象。不过住房公积金不能随意支取,分割时通常需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般通过折算补偿等合理方式处理。如果对住房公积金分割等婚姻财产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涵盖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及收益,住房公积金虽作为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有其特殊属性,但法律明确规定在此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分割财产时可对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不过,由于公积金的支取受条件限制,不能随意支取,所以在分割时通常要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
3.对于不满足提取条件的情况,可采用折算补偿等方式处理。比如一方拥有公积金账户,可将公积金账户内属于另一方的部分进行价值折算,以货币等形式补偿给另一方。
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涵盖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收益的规定。
(2)住房公积金本身有特殊性,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但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3)离婚分割财产时,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
(4)由于公积金不能随意支取,分割时通常要符合提取条件,一般可采用折算补偿等方式处理。
提醒:
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时要注意符合提取条件,不同情况处理方式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住房公积金性质,婚姻存续期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进行分割。
(二)分割住房公积金时,要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不能随意支取。
(三)对于不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可通过折算补偿等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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