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未办理过户登记时,判断实际合法占有人很关键。若自身实际占有,依据法律可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协助过户,这保障了实际占有方对房屋权益的合法取得。
(2)若房屋已过户给他人,自身未取得房屋,可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因为此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解除合同是合理的救济方式。
(3)卖方一房两卖构成欺诈,买方有权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请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这是对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规定。
(4)维权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诉讼,法律诉讼是维护权益的有力途径。
提醒:购买顶账房风险较大,交易时要仔细核实房屋产权情况,遇到纠纷及时保留证据,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一)若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判断实际合法占有人。若己方占有,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协助过户。
(二)若房屋已过户给他人,己方未取得房屋,可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三)因卖方构成欺诈,买方有权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请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四)先与卖方协商,要求其担责;协商不成,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未过户时,判断谁合法占有房屋,若自己实际占有,可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并协助过户。
2.若房屋已过户给他人,自己未取得,可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同时因卖方欺诈,有权要求返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请求不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
3.维权先与卖方协商担责,协商不成,收集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起诉,用法律维权。
结论:
购买顶账房遭遇一房两卖,未过户可按实际占有情况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已过户未取得房屋可解除合同,还能要求卖方返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与不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顶账房一房两卖情况中,若未办理过户登记,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一方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若房屋已过户给他人,买方未取得房屋,可解除购房合同。卖方一房两卖构成欺诈,买方有权要求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请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维权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起诉。若在顶账房交易或其他房产交易中遇到类似复杂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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