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拘留后案件不一定要送检察院。若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逮捕,要提请检察院审批,获批后继续侦查。侦查结束,若犯罪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应追刑责,会移送审查起诉。
2.存在多种无需送检察院的情况。比如侦查发现嫌疑人无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会撤案;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无需判刑或可免刑的,可不移送,直接另作处理。
刑事拘留后案件不一定送检察院。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逮捕时,会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之后继续侦查,侦查终结且符合条件的才移送审查起诉。
不过存在多种无需送检察院的情形。若经侦查发现嫌疑人无犯罪事实,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公安机关会撤销案件,不送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也可不移送,直接作其他处理。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公安机关应严格审查案件,准确判断是否符合移送条件,避免不必要的移送。
2.对于决定不移送的案件,要做好记录和存档,确保处理合法合规。
3.加强内部监督,防止该移送而不移送或不该移送却移送的情况发生。
法律分析:
(1)刑事拘留后案件并非必然送检察院。当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要逮捕时,要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批准逮捕后案件继续侦查,侦查终结且符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存在无需送检察院的情况。一是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犯罪事实,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会撤销案件。二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可不移送,直接作其他处理。
提醒:
被刑事拘留后案件走向复杂,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若涉及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结论:
刑事拘留后案件并非必然送检察院,存在多种无需送检察院的情形。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逮捕时,会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案件继续侦查,侦查终结且符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追究刑事责任等条件,才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不过,存在无需送检察院的情况。若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犯罪事实,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会撤销案件;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可直接作出其他处理,不移送检察院。这体现了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灵活性,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这方面有更多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一)若犯罪嫌疑人面临刑事拘留,家属可了解案件进展,要求公安机关说明是否认为嫌疑人需要逮捕,以掌握是否会进入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流程。
(二)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没有犯罪事实,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况,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促使其撤销案件。
(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符合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条件的,可向公安机关提出不移送,直接作其他处理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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