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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没有用款实际用款人是担保人怎么办?

pub****336 湖南-长沙 抵押担保咨询 2025.07.03 07:29:59 334人阅读

借款人没有用款实际用款人是担保人怎么办,想了解担保人被用于借款,实际用款人却不是借款人,这在法律上是否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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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4176条

你好可以按照侵权纠纷起诉的维权

2025-07-03 15:45:30 回复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279条

你好,律师这边稍后联系你

2025-07-03 09:3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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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422791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561条

可以的,需要通过流水去明确最终的这个款项的流向这样即使你承担的责任也可以要求最终的担保人来向你承担。

2025-07-03 08:53: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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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1917474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9195条

欠款多少钱呢?????

2025-07-03 08:3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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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003083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1085条

如果对借款用途做了约定,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25-07-03 08:16: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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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7586688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47940条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确实存在,但需要具体分析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其效力依附于主债权债务关系。从实务角度来看,这种借名贷款存在较大法律风险。虽然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但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 如果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但担保人需要特别注意,一旦借款人违约,担保人将承担连带责任。2. 实际用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需要明确。建议你们通过书面协议确定实际用款关系,避免日后产生纠纷。3.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放贷时,通常要求谁借款谁用款,这种操作可能违反贷款合同约定,导致银行提前收贷。建议你们:
1) 尽快补签三方协议,明确实际用款关系
2) 保留资金流向凭证
3) 考虑变更借款主体,让实际用款人直接作为借款人如果已经出现纠纷,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当面咨询,以便给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2025-07-03 07:3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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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734355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衡阳 咨询解答:15150条

当出现借款人没有用款,实际用款人是担保人这种情况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处理:

    明确法律关系和责任
  借款合同的效力及借款人责任  
    - 从合同相对性的角度来看,借款合同是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即为有效。借款人不能以自己未实际使用借款为由,对抗出借人要求其还款的请求。借款人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借款,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还款义务。
    - 例如,甲与乙签订了借款合同,乙向甲出借了一笔款项,虽然款项实际被担保人丙使用,但在法律上甲仍然是借款合同的相对方,甲需要向乙承担还款责任。
   担保人的责任  
    - 担保人在借款关系中通常承担的是担保责任,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担保人是实际用款人,但这并不免除其担保责任。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出借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 比如,甲向乙借款,丙作为担保人,款项实际由丙使用,若甲到期无法还款,乙可以要求丙承担担保责任进行还款。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不过在这种实际用款的情形下,追偿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复杂性。

    协商解决
  三方协商  
    - 可以尝试由出借人、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三方协商。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重新确定还款计划。例如,约定由实际用款的担保人直接向出借人还款,借款人不再承担还款责任,但需要签订书面的协议,对这种债务转移进行明确约定,并且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
    - 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确定还款方式和期限  
    - 在协商过程中,各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比如,担保人可以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分期偿还借款,或者提供其他担保措施,如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等,以保障出借人的债权。

    法律途径
  出借人起诉  
    - 如果协商不成,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出借人需要提供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 例如,法院可能会判决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共同偿还借款。
   借款人追偿  
    - 若借款人在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实际用款的担保人进行追偿。借款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款项实际由担保人使用,例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如果担保人拒绝偿还,借款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担保人返还其代为偿还的款项。

2025-07-03 07:3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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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现实中经常会出现实际车主与驾驶者分离的情况,常见的就是机动车被盗或者熟人之间借车使用。在这样的情况下,若是不小心出了事故,那么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候肇事者和车辆的实际车主不是一个人,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失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主要有哪些交通肇事赔偿由实际车主负责吗(一)购买的车辆未登记过户而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肇事车辆的购买人,即实际车主)。(二)挂靠经营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取得运行利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包括挂靠人(实际车主)和具有监督管理义务的被挂靠单位(登记车主)。(三)承包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主体为肇事直接侵权人(承包人、租用人)和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发包人、出租人)。(四)借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按出借人有无过错分别不同情况确定责任主体。如果出借人(肇事车辆所有人)无过错,车辆由借用人支配运行,出借人对借用人的行为不能实施任何控制,也没有获取任何收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由肇事直接侵权人(实际使用人,即借用人)作为责任主体负责赔偿。如果出借人有过错,如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证或者酒后而借用,则出借人与借用人应按各自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一)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三)门诊病历本;(四)医院住院病历;(五)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六)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七)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八)交通费住宿费票据;(九)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十)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在实际车主不是实际驾驶者的情况下,要是实际车主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话,那么此时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换言之,实际车主不具有过错,那么对事故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就由实际的驾驶人员承担。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现实中经常会出现实际车主与驾驶者分离的情况,常见的就是机动车被盗或者熟人之间借车使用。在这样的情况下,若是不小心出了事故,那么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候肇事者和车辆的实际车主不是一个人,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失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主要有哪些交通肇事赔偿由实际车主负责吗(一)购买的车辆未登记过户而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肇事车辆的购买人,即实际车主)。(二)挂靠经营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取得运行利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包括挂靠人(实际车主)和具有监督管理义务的被挂靠单位(登记车主)。(三)承包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主体为肇事直接侵权人(承包人、租用人)和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发包人、出租人)。(四)借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按出借人有无过错分别不同情况确定责任主体。如果出借人(肇事车辆所有人)无过错,车辆由借用人支配运行,出借人对借用人的行为不能实施任何控制,也没有获取任何收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由肇事直接侵权人(实际使用人,即借用人)作为责任主体负责赔偿。如果出借人有过错,如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证或者酒后而借用,则出借人与借用人应按各自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一)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三)门诊病历本;(四)医院住院病历;(五)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六)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七)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八)交通费住宿费票据;(九)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十)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在实际车主不是实际驾驶者的情况下,要是实际车主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话,那么此时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换言之,实际车主不具有过错,那么对事故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就由实际的驾驶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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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没有用款实际用款人是担保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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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04 1540阅读
  •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怎么办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方揭示了实际使用人,且各方真实意图是通过名义借款人贷款,名义借款人未参与借款协议实施或分享收益,那么应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出借方基于对名义借款人的信任提供贷款并要求其签署协议,那么借款关系仍在出借方与名义借款人之间,名义借款人需承担还款责任。

    2024.05.22 364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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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需要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名义股东滥用法人的有限责任,实际出资人是不是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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