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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60岁以上企业员工有没有补偿

张* 江西-萍乡 劳动关系咨询 2025.06.17 04:10:13 489人阅读

辞退60岁以上企业员工有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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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60岁以上员工,企业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基于法律规定,当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2)若60岁以上员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无故辞退这类员工,则可能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提醒:
企业在处理60岁以上员工劳动关系时,要准确判断员工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员工遇到此类情况,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6-17 07:4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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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员工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正常办理终止手续即可。
(二)若员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无故辞退员工,企业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5-06-17 06:0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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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60岁以上员工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2.若60岁以上员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无故辞退,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2025-06-17 06:02: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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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60岁以上员工被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被企业无故辞退的,企业可能需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所以企业与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60岁以上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而对于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60岁以上员工,企业无故辞退属于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劳动纠纷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6-17 05:12: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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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辞退60岁以上员工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需分情况而定。若员工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法律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
2.若60岁以上员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无故辞退则可能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建议企业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先确认员工是否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避免因错误操作导致法律风险。对于未享受待遇的员工,辞退时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025-06-17 04:27:34 回复

可以的。返聘退休老员工,无论从企业角度和老员工本人角度,都有一定的好处,如何聘用,工作中如何管控,企业应该做好细致管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与《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完全一致,值得我们进行细细探讨。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用人单位并未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要求适用《劳动合同法》享受劳动者待遇,应否支持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区分两种情况予以处理:1、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的,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劳动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终止,劳动者在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的争议,应作为劳务纠纷案件,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仍按劳动关系处理;但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对此问题,杜万华、王林清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中谈到:“虽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享有对劳动关系的终止权看,但该终止权的行使,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形成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就自动终止。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的年龄不得高于法定退休年龄,只要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均能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此,那种认为当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双方劳动关系自行终止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精神。如双方对此发生争议,应是劳动争议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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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对于解雇年龄超过55岁的员工,应依据其工作年限给予相应补偿。每工作一年,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若雇主非法解雇员工,必须支付双倍的补偿金。然而,如果员工因违法行为被解雇,雇主则无需支付任何赔偿。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年长员工的权益,同时也对雇主的行为进行了一定的约束,以维护劳动市场的公平和正义。这样的制度设计,既考虑到了年长员工的贡献和付出,也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2024.08.12 1078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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