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办案警察积极沟通,明确指出其应依法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家属当事人的情况,要求说明不通知的原因并提供当事人所在之处等相关信息。
(二)若和办案警察沟通没有效果,向该警察所属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督察部门反映情况,详细说明事情经过,促使他们督促办案单位依法履行通知家属的义务。
(三)要是上述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由检察院利用其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来处理此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1.一般来说,公安机关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后,要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无法通知或涉国安、恐怖犯罪通知有碍侦查的除外。
2.若警察抓走当事人却不告知家属其去向,家属先和办案警察沟通,要求说明原因并提供信息。
3.沟通无果,家属可向该警察所属公安机关的法制、督察部门反映,督促办案单位履行通知义务。
4.若还未解决,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会依法处理。
结论:
公安机关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后一般应24小时内通知家属,若未告知,家属可先与办案警察沟通,沟通无果可向公安机关法制、督察部门反映,仍未解决可向同级检察院申诉。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通常公安机关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后,除特定情形外,需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这是保障家属知情权的体现。若警察未履行此义务,家属有相应的维权途径。先与办案警察沟通是较为直接的方式,若沟通不成,向公安机关内部的法制、督察部门反映,能促使其督促办案单位依法办事。若问题依旧未解决,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会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法处理。若您在这方面遇到难题,可随时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1.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后,一般需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况。若警察抓走当事人却不告知家属其所在之处,这明显违反法定程序。
2.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家属应先尝试与办案警察沟通,明确要求其说明不通知的原因并提供当事人相关信息。
若沟通没有成效,家属可向该警察所属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督察部门反映情况,促使其督促办案单位依法履行通知义务。
若上述途径都未能解决问题,家属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借助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来推动问题解决。
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后,需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特殊情形除外。这保障了家属的知情权,维护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2)当警察抓走当事人却不告知家属其所在之处时,家属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可与办案警察沟通,要求说明原因并提供信息。
(3)若沟通无果,可向该警察所属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督察部门反映情况,促使办案单位依法履行通知义务。
(4)若问题仍未解决,家属还能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有法律监督职责,会依法处理。
提醒:家属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留沟通记录等证据。不同案情对应的解决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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