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该义务不会受离职当月出勤未满15天的影响,只要员工在职,单位就必须按规定缴纳。
(2)员工离职时间和社保增员截止日的关系影响社保缴纳情况。若在截止日前离职,单位可停止缴纳当月社保;若已过截止日,通常单位需缴纳。
(3)实际情况中,部分单位会和员工协商,若员工出勤少,员工需将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全部支付给单位。
(4)若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
提醒:员工需关注社保增员截止日和单位缴纳社保情况,若遇到单位未依法缴纳,及时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维权。单位与员工协商社保费用承担时,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责任。不同情况对应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员工在职,不论离职当月出勤是否满15天,单位都有义务按规定缴纳社保,不因出勤天数改变。
(二)若离职时间在社保增员截止日前,单位可停止缴纳当月社保;已过截止日,通常需缴纳。
(三)单位和员工可协商,若员工出勤少,个人承担部分费用可由员工支付给单位。
(四)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可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1.只要还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得给员工交社保,不会因离职当月出勤未满15天改变。
2.若离职在社保增员截止日前,单位能停缴当月社保;过了截止日,通常要缴纳。
3.实际中,出勤少的话,单位和员工可协商由员工承担个人部分费用。
4.单位没依法缴纳,员工可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补缴。
结论:
离职当月出勤未满15天,单位是否缴纳社保主要看离职时间是否在社保增员截止日前,且不因出勤天数而免除缴纳义务,单位未依法缴纳时员工可投诉要求补缴。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该义务不会因员工当月出勤未满15天而改变。如果员工离职时间在社保增员截止日前,单位能够停止为其缴纳当月社保;若已过截止日,通常单位仍需缴纳。在实际情况中,部分单位会和员工协商,若员工出勤少,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可由员工全额支付给单位。若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以此要求单位补缴。若遇到此类社保缴纳问题拿不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如果劳动者有出勤满15天,用人单位应当在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离职当月应当正常参加社保,而从次月开始暂停其社保缴费。社保依据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记录确定停保时间,当月生效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那么当月也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员工参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时间。
律师解析 不交。 劳动者有出勤满15天,用人单位应当在当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离职当月应当正常参加社会保险,而从次月开始暂停其社会保险缴费。 社会保险依据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记录确定停保时间。
律师解析 不交。 劳动者有出勤满15天,用人单位应当在当月为其缴纳社保。 离职当月应当正常参加社保,而从次月开始暂停其社保缴费。 社保依据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记录确定停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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