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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临时工没签协议发生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ask****453 江苏-南京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05.01 17:02:30 481人阅读

雇佣临时工没签协议发生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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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没签协议,雇佣关系成立,雇主对临时工意外死亡要担责。赔偿通常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先和家属协商赔偿,参考当地标准算数额。若协商不成,家属起诉,需积极应对,按法院判决赔偿。若临时工自身有过错,可适当减轻雇主责任。

2025-05-12 16:16: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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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09585条

现在目前是什么情况 方便电话详细说下吗

2025-05-06 09:07: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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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59061条

多大年龄?如果符合劳动关系,申报工伤处理。如果属于劳动关系,按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处理。

2025-05-04 16:58: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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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649条

按照人身损害方式进行赔偿

2025-05-01 17:4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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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48563条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首先需要确认几个关键点:1)死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管理并从事有报酬的劳动;2)工作时间、地点是否由用人单位安排;3)报酬支付方式等。如果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标准主要参照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建议尽快收集以下证据:工资转账记录、工作安排记录、工友证言等。同时要注意,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承认劳动关系,可能需要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再主张赔偿。这种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因为涉及金额较大,程序也比较复杂。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同时做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准备。

2025-05-01 17:05:29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虽然是临时雇佣,但也符合雇佣关系,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二、雇佣关系的法律特征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您好,关于临时雇佣关系死亡赔偿标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临时雇佣关系死亡赔偿标准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虽然是临时雇佣,但也符合雇佣关系,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二、雇佣关系的法律特征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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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临时雇佣关系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专业解答临时劳务人员去世后,赔偿金额视情况而定,主要包括一次性死亡补偿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友抚慰金。供养亲友抚慰金专为失去生活来源或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设立,配偶获40%工资总额,其他直系亲属30%,若有年迈父母或未成年子女,则额外提高10%。临时劳务人员应受劳动法律保障,因工作事故伤亡应获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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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雇佣关系中雇工意外死亡如何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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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05 10891阅读
  • 临时雇佣死亡赔偿标准

    专业解答临时的雇佣关系,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雇员和雇主之间也会有一定的协议,这个协议可以是口头上的,也可以书面上的,但是不管是什么样子的协议都不妨碍双方有这么一个雇佣关系的事实,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出现了人员伤亡的话,是适用于工伤赔偿标准的。

    2024.09.02 1984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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