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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征地的补偿范围是怎样的

余*** 上海-杨浦区 土地征收咨询 2025.04.13 02:58:54 426人阅读

拆迁征地的补偿范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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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
要关注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是否合理,可参考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判断。对于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留存好相关凭证,如搬迁费用票据、停产停业期间的经营损失证据等,以便争取合理补偿。

(二)集体土地征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监督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情况。被征地农民需了解安置补助费的落实情况,确保自身得到妥善安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要及时登记并留存相关权属证明,保障补偿归自己所有。征收农用地时,要确认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是否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025-04-13 09:27: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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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征地补偿确实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征收两类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范围较广,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以不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为标准,还包含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居住和经营权益。
2.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项目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征收农用地时还有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全方位保障农民权益。
3.为确保补偿合理到位,政府应加强监管,规范拆迁征地程序,保证补偿计算公平公开。同时,要加强对被拆迁人和被征地农民的政策宣传,让他们清楚自身权益,遇到问题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2025-04-13 08:1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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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拆迁征地补偿分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征收,二者补偿范围不同。国有土地侧重房屋及相关搬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集体土地则包括土地、安置、附着物等补偿及农民社保费用。
法律解析: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此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基本权益。同时,还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涵盖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所有者。若征收农用地,会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了解这些不同类型的拆迁征地补偿,能让大家在面临相关情况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大家在拆迁征地补偿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详细咨询,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04-13 06:51: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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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征地补偿分两类: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征收。

2.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有三项: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类似房产市价;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有四项:土地补偿费归集体;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农民;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征收农用地会安排农民社保费用。

2025-04-13 06:1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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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明确范围。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以不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为标准,保障了房屋所有者的基本权益。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则考虑到了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的实际需求。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的是因拆迁导致生产经营受影响的情况。
(2)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较为复杂。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确保其生活稳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所有者,若征收农用地,还会安排社会保障费用,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提醒:
拆迁征地补偿涉及法律规定多且情况复杂,不同案件细节不同补偿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4-13 04:41:4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身家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补偿范围的,如果是合法征收的,是不能拒绝拆迁的,双方可以协商拆迁补偿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被强制拆迁的房子申请补偿国家赔偿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依法作出判决,也可首先确认的行政行为违法,待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讼。(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2)行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决定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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