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金山区法律咨询 > 金山区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合同无效的确认依据有哪些内容

合同无效的确认依据有哪些内容

黄** 上海-金山区 合同效力咨询 2025.04.06 07:21:34 460人阅读

合同无效的确认依据有哪些内容

其他人都在看:
金山区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金山区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合同无效情形多样。如一方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及虚假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无效。
2.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自始至终无法律约束力。取得的财产要返还,无法返还就折价补偿,有过错方需赔偿对方损失。

2025-04-06 10:43:0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合同存在一方欺诈胁迫损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他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虚假意思表示等情形会被确认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财产应返还或折价补偿,过错方要赔偿损失。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述列举的多种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比如一方用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且损害国家利益,这种违背公平自愿原则且损害国家权益的合同自然无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破坏了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合同不具效力。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为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取得的财产需返还,无法返还就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要为对方的损失负责。如果您在合同方面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4-06 10:13:55 回复
咨询我

1.合同无效的确认依据众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且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均无效。同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及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无效。
2.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则折价补偿,有过错方需赔偿对方损失。
3.为避免合同无效带来的风险,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对方主体资格和信用状况,确保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合规。若对合同效力存疑,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5-04-06 09:06:08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合同无效情形多样。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均无效。
(2)特殊主体和意思表示导致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均属无效。
(3)合同无效后果明确。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折价补偿,有过错方需赔偿对方损失。

提醒:
签订合同前应仔细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意思表示真实。若对合同效力存疑,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2025-04-06 09:04:14 回复
咨询我

(一)确认合同无效时,需仔细审查合同签订过程中是否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且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比如查看交易记录、沟通信息等证据。
(二)对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要调查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合同履行后的利益流向。
(三)判断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可分析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行为是否相符。
(四)涉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需考量合同对公共秩序、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五)审查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六)确定合同主体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查看其身份证明及相关行为能力证明文件。
(七)判断是否存在虚假意思表示,可结合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和实际行动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5-04-06 08:07:34 回复

您好,关于认定工伤的依据的具体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认定工伤的依据的具体内容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正确把握商业贿赂违法与非违法行为的界限。下面几种情况一般不属于商业贿赂。1、经营者在商业领域之外的日常生活过程中,并非基于经营关系的需要和出于谋取商业利益的目的,而是基于某种个人密切关系而发生的财物馈赠行为。因为这种财物不是收买对方权力的对价,因而不具有贿赂的性质。当然,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必须确实存在着正常的密切个人关系。如果这种关系的建立或存续是以商业经营的需要为基础,其所赠财物已经明显超出社会相当性的范围,明显具有感情投资性质,以牟取长远商业利益时,则属于商业贿赂。2、经营者给他人利益的目的只是为了加快某种已定事项的完成,而并非为了取得相对他人更为优势的竞争地位。由于这里并没有破坏公平竞争商业经营秩序,因而不属于商业贿赂。3、经营者不是出于争取某种特定的商业机会或利益的目的,而是为了保持已有正常的合作交往关系而给予对方经营者的招待或报销一定的费用,由于没有对特定他人的竞争地位造成损害,因而也不宜作为商业贿赂认定。4、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一方给予另一方的商业活动提供了积极帮助,使其能够顺利实现相应的利益。受益一方出于感激而在事后给予对方以财物表示感谢的,如果事前不存在事后给予财物的协议或者默契,也不宜认定为商业贿赂。因为这种财物只是纯粹表达感谢之情的礼品,而与权力的利用没有关系。5、经营者依法给予对方的折扣、支付第三人的合法佣金不属于商业贿赂。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