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员工已经一年多没签订劳动合同了,但是一年前她休产假的时候我给她微信发了通知让她产假休完回来续签若未及时签订责视为她主动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她产假回来后忘记了 ,是不是她个人原因导致的未签合同,所以不能是自动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吧,继续问:请问对于这种情况,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不能视为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及时与员工沟通补签合同。若员工拒绝,公司需保留相关证据。同时,不能以未及时签订为由逃避应尽义务,应依法依规处理,避免劳动纠纷。
2025-04-03 21:54:45 回复
你好,你可以继续通知员工续签,员工回来继续上班,双方都在履行义务
2025-03-25 10:26:19 回复
您好,我这边是王牌律师事务所的,请您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一下具体情况。
2025-03-25 09:54:1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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