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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数额多大构成刑事犯罪

许* 重庆-秀山县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3.24 14:32:52 344人阅读

盗窃数额多大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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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到三千、三万到十万、三十万到五十万以上,分别对应“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达到“数额较大”就构成盗窃罪,要被追究刑责。

但有些特殊情况,没到上述数额也可能按盗窃罪处理。像曾因盗窃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组织未成年人盗窃等多种情况。

各地能按照自身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2025-03-24 18:12: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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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盗窃公私财物达一定数额构成盗窃罪,特殊情形下未达标准也可能以盗窃罪定罪。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通常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分别对应“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达到“数额较大”就构成盗窃罪要追究刑责。但存在特殊情况,像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等多种情形,即便未达到数额标准,同样会以盗窃罪定罪。这是为了更全面打击盗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财产安全。不同地区能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与盗窃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24 17:47: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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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公私财物的定罪数额标准有明确法律规定。一般来说,不同数额区间对应不同的认定等级,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构成盗窃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特殊情形下,即便未达常规数额标准也可能以盗窃罪定罪。对于曾因盗窃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其主观恶性较大,再次盗窃应予以刑事制裁;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突发事件期间盗窃,扰乱社会秩序;盗窃特定人群财物、医院财物及救灾等款物,违背道德伦理且危害严重;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

为合理认定盗窃犯罪,各地应依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司法机关在实践中要严格依法判断,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准确打击盗窃犯罪行为。

2025-03-24 16:5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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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而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处于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分别对应“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达到“数额较大”就构成盗窃罪并追究刑责。这为衡量盗窃行为的严重程度提供了基本尺度。
(2)存在特殊情况,即使未达上述数额标准,若有曾因盗窃受刑事处罚、一年内因盗窃受行政处罚等多种特殊情形,同样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特定恶劣盗窃行为的严厉态度。
(3)各地能依据自身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这使得法律规定能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

提醒:
了解盗窃定罪标准,保管好自身财物。若遇盗窃相关问题,因情况多样,建议咨询分析。

2025-03-24 16:52: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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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所在地区具体数额标准很关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要关注当地对盗窃数额认定的具体规定。

(二)日常生活中要提升防范意识,保护好自身财物,尤其是在医院、人员密集场所等容易发生盗窃的地方。

(三)如果发现有人实施盗窃行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配合警方工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025-03-24 15:15:5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入户盗窃对金额没有要求,都会受到刑事处罚。入户盗窃的认定对于“入户盗窃”的定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入户抢劫”的解释。“入户盗窃”应当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实施盗窃的行为。认定“入户盗窃”,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入户盗窃”的“户”的范围。最高人民在《全国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入户盗窃”的“户”解释为: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的生活场所,包括封闭的院落、以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帐篷以及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等。集生活、经营于一体的处所,在经营时间内一般不视为“户”。这里的“户”在特征上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的工棚等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行为人“入户”的目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入户抢劫”的规定,认定“入户盗窃”时,也应当注意“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即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对于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如果行为人基于其他非法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并实施了盗窃行为的,也不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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