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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聘用合同制待遇一般是怎样的呢?

邱* 江西-九江 劳动合同咨询 2018.03.06 15:52:02 18023人阅读

律师您好!我现在大学毕业了,在一家医院里工作,所以要签合同了,所以想了解一下医院聘用合同制待遇一般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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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两年后取消编制这个是可信的,现在很多市级医院已经没有编制了,很多附属医院也没有校编只有院编了,但是改制是不可能一步而就的,现在普遍采取的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稀缺编制名额留给人才引进或绿色通道,所以你去了医院发现自己还是底层。如果楼主能找到编制工作当然最好,在现今环境下,如果能同工同酬也是不错的选择,不要太纠结把自己绕进去了。祝好!

2018-03-06 15:5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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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行政编制,档案在人事组织部存放;
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业单位的新近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有些单位硕士按引进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医院聘用合同制待遇实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两种还又第三种那就是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后面我还会提到)。

2018-03-06 15:5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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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待遇根据具体法院不同书记员待遇也是不同的,也根据聘用的形式也是有差异的,比如是劳务派遣模式,还是直接招聘模式,书记员待遇一般不算太高,基本上三线城市也就在一千多元左右。聘任制书记员是法院系统根据《公务员法》、《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实行聘任制是所产生的书记员职位。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合同管理,由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有关法律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七条?本办法中除专门适用于聘任制书记员的条款外,其他条款既适用于聘任制书记员,也适用于本办法实施前人民法院在国家核定编制内正式录用的书记员。

2020-12-18 07:32: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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