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阜阳法律咨询 > 阜阳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继续履行房产买卖合同到底是怎么签订的呢?

继续履行房产买卖合同到底是怎么签订的呢?

郭** 安徽-阜阳 房屋买卖咨询 2018.03.06 07:33:54 35人阅读

你好,我叔叔在农村买了快土地,然后想跟大家了解了解这个继续履行房产买卖合同是咋写的?

其他人都在看:
阜阳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阜阳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当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当事人可以主张继续履行。但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同时也规定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所以看来,继续履行是有条件的,一是法律或事实上能够继续履行,二是不存在不适于强制律师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的情形,三是债权人要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继续履行,法院一般还要求买方已经付完全部房款或者有能力一次付清剩余全部房款,如果是银行贷款买方而贷款尚未审批通过的且买方又无力自行付清剩余房款的,法院一般不支持继续履行的诉请。

2018-03-06 07:38:54 回复
咨询我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在邬某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后,并未按合同第二条C项之约定,在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之日起三日内与邬某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递件手续,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根据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原审法院判决:
一、邬某与韩某应当按照双方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之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
(1)邬某与韩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到银行办理53万元首期款的资金监管;
(2)邬某与韩某应于完成上述资金监管之日起三日内(含当日)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办理递件过户手续,继续履行房产买卖合同在递件回执载明的答复日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双方到国土局、产权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缴纳税费及领取房产证的手续;
(3)韩某应根据合同第九条约定在收到全部购房款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涉案房产交付给邬某。
二、韩某根据合同约定向邬某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

2018-03-06 07:34:54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房产纠纷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房产纠纷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