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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工伤待遇还能要求经济补偿金么

陈* 天津-河东区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02.15 17:48:59 338人阅读

享受工伤待遇还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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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纯工伤情形下:
员工遭受工伤后,主要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以及用人单位那里获取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报销员工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若员工经鉴定有伤残等级,还需支付伤残津贴等。在这种单纯工伤的情况下,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这一说法的。

(二)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时:
要是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行为,像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或者在员工工伤期间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者除了能够享受正常的工伤待遇外,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例如,当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处于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就有权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25-02-15 21:3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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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单纯工伤情形下,员工可从工伤保险基金及用人单位处获得工伤待遇,涵盖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此情形一般不涉及经济补偿金。这是基于工伤保障制度,旨在补偿员工因工伤遭受的损失。
2. 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如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会导致员工无法正常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足额补偿,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在工伤期间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严重侵害员工权益。此时,劳动者除享受工伤待遇外,可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例如停工留薪期内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
提醒:
劳动者若遇此类复杂情况,因案情可能不同,对应解决方案也不同,建议咨询我进一步分析。

2025-02-15 21:2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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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工伤待遇与要求经济补偿金通常分属不同情形。一般而言,单纯工伤时,员工主要从工伤保险基金及用人单位获取工伤待遇,像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此时通常无经济补偿金相关问题。

但存在特殊情况:
1.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这属于法定过错行为。劳动者在享受工伤待遇的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2. 若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在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内解除合同,劳动者除享受工伤待遇外,还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建议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材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以便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025-02-15 19:52: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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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享受工伤待遇与要求经济补偿金分属不同情形,单纯工伤主要获得工伤待遇,不存在经济补偿金问题;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劳动者除享受工伤待遇外,还可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法律解析:
1、在单纯工伤情形下,员工依据相关规定,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获得诸如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此时通常不会涉及经济补偿金。这是因为工伤待遇是对员工因工伤所受损失的补偿。
2、当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时,如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员工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足额补偿时,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在工伤期间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严重侵害了劳动者权益,劳动者除享受工伤待遇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如在停工留薪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若你对工伤待遇及经济补偿金相关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2-15 19:00: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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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待遇与经济补偿金,有以下要点需明晰:
1. 二者通常适用于不同情形。工伤待遇和经济补偿金在多数情况下,各自有着不同的适用场景。
2. 单纯工伤时,员工主要从工伤保险基金及用人单位处获取工伤待遇,像医疗费用能报销,停工留薪期有工资,符合条件还有伤残津贴等,此时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这一说。
3. 若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比如没依法缴工伤保险,或者在工伤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者在享受工伤待遇的同时,还能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例如在工伤停工留薪期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得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

2025-02-15 18:43:20 回复

职工经认定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较多,可分为工伤医疗(康复)待遇、因工伤残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具体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一、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经认定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较多,可分为工伤医疗(康复)待遇、因工伤残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大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承担大部分赔付责任原则体现了分散工伤风险的宗旨,如1至4级伤残职工、工亡职工的全部待遇项目,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结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少部分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单位分担部分赔付责任原则要求其做好工伤预防、尽量减少工伤事故,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5至6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及终结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二、工伤医疗(康复)待遇有哪些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治疗工伤应当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就近急救。疑似职业病的,应及时送职业病防治机构诊断。职工经治疗伤情稳定的,可以向所在市劳鉴委提出工伤康复申请,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医疗康复、职业康复,更好地恢复劳动生活功能。因医疗、康复条件所限需转外地医院治疗、康复的,应报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其异地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在定点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目录范围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和康复费不设封顶线、符合规定目录100%报销,辅助器具费在国内市场普及型支付标准内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按天数计发。职工在治疗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需护理的,由单位负责或支付护理费;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鉴委确认,最长不超过24个月。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鉴委确认,可以安装配置辅助器具。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经劳鉴委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有关工伤医疗待遇。  三、因工伤残待遇的具体有哪些  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1至10级伤残均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分别为27至7个月的本人工资。1至4级伤残职工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选择办理工残退休,也可以选择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均同时享受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75%,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丧失条件(死亡或者领取养老退休金);如经鉴定符合1至4级生活护理等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直至丧失条件(死亡等),标准分别为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5至6级伤残职工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保留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保障其就业权利,如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至10级伤残职工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在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可以终止,以保障其就业权利。5至10级伤残职工依法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分别按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四、因工死亡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0倍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年度为53.91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可以享受,其领取资格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发放至领取资格丧失为止(比如配偶再婚、小孩年满18周岁、老人死亡等),其中配偶标准为40%,其他亲属为30%,孤寡老人或孤儿再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超过职工本人工资的100%。此外,1至4级伤残职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每年调整提高,以更好地保障工伤人员基本生活。其中,伤残津贴年度调整将参照基本养老金调整比例,并从2013年12月起在上述基础上每人定额加发150元/月,并纳入今后的年度调整基数。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7月1日起调整,调整比例按照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执行。其中,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将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从2014年1月起供养亲属抚恤金低于300元/月的,将按照300元/月计发。需要注意的是,“本人工资”是指在单位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低于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如高于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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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工伤待遇与经济补偿金能否同时享有

    专业解答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依法可同时享有工伤赔偿金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前者是员工遭受工伤或职业病后,由保险基金和单位按法规给予的身体和工作能力损失补偿;后者则为无过错情况下,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提供的经济补偿,通常以货币形式支付。两者虽同属经济补偿,但性质和法律依据各异,劳动者有权兼得。

    2024.08.22 204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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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22 131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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