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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矿干了14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王* 天津-河东区 劳动关系咨询 2025.01.31 16:35:36 386人阅读

在煤矿干了14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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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法辞退情形下,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过错,煤矿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当企业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法定事由辞退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该员工工作14年,就应得1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2)违法辞退时,若企业辞退无合法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二倍,此员工就能获得28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这里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提醒:
煤矿企业辞退员工需有合法依据,否则面临高额赔偿风险;员工若遇辞退纠纷,因案情可能不同,建议咨询我进一步分析。

2025-01-31 21: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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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辞退中,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过错,煤矿企业辞退不用付经济补偿。若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法定事由辞退,要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该员工工作14年就付14个月工资。

(二)违法辞退时,企业辞退无合法依据,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付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二倍,此员工能得28个月工资赔偿金。

(三)这里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5-01-31 19:08: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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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法辞退情形赔偿:
  若员工有过错,像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煤矿企业辞退不用给经济补偿。若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法定事由辞退,要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工作14年就付14个月工资。
2. 违法辞退情形赔偿:
  企业辞退无合法依据,属违法解除合同,需付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二倍,该员工能得28个月工资赔偿金。
3. 月工资标准:
  这里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025-01-31 18:14: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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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辞退工作14年的员工,赔偿情况要分情形处理。

1. 合法辞退方面:若员工存在过错,比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情况,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法定事由辞退员工,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该员工工作14年,经济补偿金就是14个月工资。

2. 违法辞退方面:如果企业辞退员工没有合法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此员工可获28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这里的月工资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建议煤矿企业辞退员工时,务必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操作,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辞退流程,避免因违法辞退而承担高额赔偿责任。同时,企业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辞退情形和程序,做到有章可循。员工自身也应了解自身权益,如遇违法辞退,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31 17:1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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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煤矿企业辞退工作14年的员工,合法辞退时,因员工过错辞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因法定事由辞退需支付1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则需支付28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过错情形时,企业有权辞退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而当企业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法定事由辞退员工,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所以工作14年支付14个月工资。若企业辞退员工缺乏合法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28个月工资。这里明确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31 16:39:35 回复

对于干煤矿三年了,辞职了工资乱扣怎样维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劳动者应当在离职后一年内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讼。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去产能辞退,是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之前从事井业的工作年限计算特殊工种年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江苏没有养老保障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补缴对象为:具有我省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曾经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未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补缴办法为: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后,从补缴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1年6月30日尚未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年限与15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例如:张师傅56岁,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还有4年,可向前一次性补缴11年),之后继续按我省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直至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此次补缴的缴费基数按1996年以来各社保年度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确定,缴费比例为20%,一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53590元。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标准可以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确定,最多不超过1万元。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对补缴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据悉,此次补缴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参本次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历年按时足额到账”,待遇计发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执行。此类人员不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不再进行新老办法对比。加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在待遇计发方面,年满55周岁,基本养老金为583.7元;年满60周岁,基本养老金为6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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