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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涉及房地产争议的诉讼胜诉后,所产生律师费用的承担主体系接受聘请的律师方,然而在特定情形下,律师费用也有可能由败诉方来承担,这些特殊情境如下所述:首先,当法律对此作出明文规定时,比如涉及到诸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伤害等人身侵权案件;此外,还包括法律援助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不当竞争案件以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担保债权的案件;网络侵权案件以及商事仲裁案件等。其次,依据契约自由原则,一旦双方签订合约并明确约定未来若引发诉讼则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在此种情形下,法院通常会予支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4-10-14 11:0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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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纠纷官司胜利后,其律师费由何方支付的问题,根据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知,律师费主要应由委托代理律师的一方独自负责,但在特殊情形下,如以下所述,律师费可能需由败诉方承担:
1.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例如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损害等诸多人身侵权类型的案件;法律援助性质的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性质的案件;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发的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者实行担保债权的案件;网络侵权行为引起的案件;以及仲裁性质的商业事务案件等等。
2.依据国际法准则中的“合同自由”原则:,若当事人双方在相关签订的合同之中明确规定,未来如若出现诉讼事件,那么法院通常会给予肯定性的支持,将该笔律师费用交由败诉方承担。
2024-10-14 10:5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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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纠纷诉讼的胜诉方支付律师费用问题,需遵循以下业界惯例:通常情况下,此类纠纷的律师费用应由聘任律师的一方独立负责。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律师费用有可能由败诉方支付,这些情形主要包含如下几种:首先是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此种情形如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各类涉及人身侵权案件;其次是法律援助以及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再者就是不正当竞争案件,以及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和实现担保债权时所引发的案件;另外还包括网络侵权及商事仲裁案件等。此外,基于合同自由原则,若当事双方在合约中就诉讼结果进行了明确规定,即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那么法庭将按照当时的法律条款给予支持。
2024-10-14 09:4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