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天水法律咨询 > 天水合同订立法律咨询 > 预售合同条款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预售合同条款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张* 甘肃-天水 合同订立咨询 2024.10.14 06:55:15 382人阅读

预售合同条款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天水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天水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请务必留心以下事项:(1)确保所签署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2)要明确规定的标的物应是处在建设过程中且尚未竣工的商品房;(3)在执行合同前必须先获得银行部门的确认和批准;(4)需严格按照程序向房地产开发商进行通报;(5)完成预购交易后,预购人以及后续购买者应当召开相关会议,并办理所有相关手续以达成转让目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2024-10-14 09:40:00 回复
咨询我

签立房屋预售合同时,务必留意以下事项:首先,合同应具有有效性;其次,所针对的标的物应为正在建造但尚未完工的商品房;此外,还需获得银行的正式批准;另外,对于开发商也应即时告知相关情况;最后,若预购者希望将合同转让给他人,则需和接手方共同签署转让协议并完成相应的手续办理。

2024-10-14 09:04:55 回复
咨询我

在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必须存在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其次,作为标的财产,其应为正在建设尚未竣工完成的商品房;第三,必须获得相关金融机构的批准或许可;最后,交易双方应确保通知到商品房开发企业;此外,如有必要,预购人和后续购买者还须签订转让合同并按照特定程序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2024-10-14 08:21:39 回复

您好,关于买预售房屋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一)注意是开发商是否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等开盘销售现场需公示的文件。1、《房地产证》(记载预售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的房屋列表》、《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预售测绘)》、经工商物价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价目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2、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3、预售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信息,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方式;4、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代理销售的,还应明示代理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销售委托书。(二)签订认购书、缴纳定金首先,需要确认到认购书中的“定金”二字,区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因为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适用于定金的法律规定,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的成立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预订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三)预售商品房延期交付的,开发商应当承担的责任因开发商的过错,不能按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地产的,开发商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合同约定;未约定的,为延期交付房地产期间的指导租金。造成受让人损失的,开发商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四)收楼时注意事项1、检查验收该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证件是否齐备,查看是否具有商品住宅交楼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2、实际交楼的标准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比如说约定的装修标准,是否依合同约定设计等,门、地板、窗的材料是否符合约定的标准,配套的室内设施是否齐全。3、工程质量,门、窗、天花、墙壁、地面的质量、有否渗漏等等。4、检查水、电开关是否正常,水、电表刻度是否在“0”的位置,用水通道是否畅通等等。二、商品房预售需要什么条件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5)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6)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预售的商品房该如何购买购买预售商品房需要办理预告登记,具体如下:(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二)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三)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办理商品房登记预告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登记费为80元。

您好,关于买预售房屋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一)注意是开发商是否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等开盘销售现场需公示的文件。1、《房地产证》(记载预售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的房屋列表》、《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预售测绘)》、经工商物价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价目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2、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3、预售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信息,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方式;4、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代理销售的,还应明示代理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销售委托书。(二)签订认购书、缴纳定金首先,需要确认到认购书中的“定金”二字,区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因为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适用于定金的法律规定,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的成立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预订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三)预售商品房延期交付的,开发商应当承担的责任因开发商的过错,不能按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地产的,开发商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合同约定;未约定的,为延期交付房地产期间的指导租金。造成受让人损失的,开发商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四)收楼时注意事项1、检查验收该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证件是否齐备,查看是否具有商品住宅交楼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2、实际交楼的标准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比如说约定的装修标准,是否依合同约定设计等,门、地板、窗的材料是否符合约定的标准,配套的室内设施是否齐全。3、工程质量,门、窗、天花、墙壁、地面的质量、有否渗漏等等。4、检查水、电开关是否正常,水、电表刻度是否在“0”的位置,用水通道是否畅通等等。二、商品房预售需要什么条件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5)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6)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预售的商品房该如何购买购买预售商品房需要办理预告登记,具体如下:(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二)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三)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办理商品房登记预告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登记费为80元。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商品房销售氛围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商品房预售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预定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二、开发商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1、开发商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保障项目合法)。三、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包括哪些基本内容?1、开发商和购房人身份,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2、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预售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3、预售商品房的面积。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标明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4、房价。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预售方相关规定中并没有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所以购房者应在合同中明确;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双方可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例如地震、洪水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9、物业管理条款;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比如首付首付款及贷款方式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预购房交纳定金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首先是协商解决方案,这无疑是对于双方当事人最为简便实用且行之有效的手段;其次,调解方式也可考虑在内,倘若在协商过程中出现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就只能寻求第三方机构(例如调解委员会)的介入和调解;再者就是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争议。

    2024.04.29 1431阅读
  • 商品房预售注意事项包含哪些

    专业解答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2024.09.02 1452阅读
  • 买预售房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1、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楼盘、超出预售许可范围的商品房,请勿购买,也不要交纳预付款、定金、诚意金等任何名义的购房款项。2、慎交房款,注意将购房款交存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交存账号应与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登记的监管账号一致。3、及时备案。

    2024.08.10 2813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