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恶意一房二卖”指的是从协议签署到执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从而获取对方较大数额财物的行为,这不仅涉及到民事层面上的违约和赔偿责任问题,甚至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合同诈骗罪”之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所谓“欺诈性房产再售”(即俗称的"一房二卖"),其本质乃是在交易合同磋商及执行的过程中,采用虚假陈述或隐藏真相等手段,使对手方产生误解并受骗,进而获取了大量的财物。这种行为除了会导致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责任,包括对违约以及赔偿方面的追究之外,严重者甚至可以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合同诈骗罪”。
2024-10-13 09:01:58 回复专业解答对于一房二卖行为构成诈骗而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况下,应如何判定其责任归属关于“一房二卖”所引发的法律责任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首先,出卖方需对所有无法获取房产所有权的购买方承担相应的合同违约责任,同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其次,若涉及金额巨大,则可能构成欺诈罪,当事人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专业解答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了“一房二卖”行为,其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卖方应对所有未能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买方负起违约责任,并就因此产生的相关民事损害给予补偿;其次,若涉及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该行为将被视为欺诈犯罪,卖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专业解答"无产权安置房在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后,一般可自由买卖,但部分房地产禁止转让,如不满足转让条件的协议出让土地、被司法机关查封或限制的、面临收回的、权属有争议的、未登记的,以及法律禁止的其他情形。"
专业解答在拆迁安置房交易中,若存在多买现象,合法有效合同的签订方有权主张卖方履行产权转移。但对于可撤销或无效合同的签署者,一年内有权申请撤销并要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有时限内最高可索赔已付款一倍。
专业解答购房中遭遇房屋二次出售,您有权依法撤销合同,索回已付房款及利息,并索赔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可能高于已付款项。如卖家拒赔,可依法诉诸法院以捍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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