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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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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案委托事项需要注意什么

王** 天津-西青区 房产纠纷咨询 2024.10.11 14:41:02 364人阅读

房产纠纷案委托事项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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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您需要确定起诉的对象。若是自然人,便可前往其户籍所在地区县公安局派出所进行居民户口簿打印;而若起诉的是企业或组织机构,您需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相应的基本注册信息。接下来,您需要撰写一份详细完备的民事诉讼书。在这份文件中,您需要明确阐述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为了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您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完成上述步骤之后,您需要将诉讼书和相关证据提交至人民法院立案庭,正式启动诉讼程序。在案件被受理之后,人民法院将会向您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同时提醒您缴纳诉讼费用。如果您未能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在立案之后,人民法院有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您在此期限内提交所有的证据材料,否则逾期提交的证据将不会被质证。在立案后,人民法院通常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请务必准时到达,若原告因故迟到且无正当理由,人民法院将裁定按撤诉处理。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您需要经历以下几个环节: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提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以及宣判等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10-11 17:0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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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被告信息。针对个人,可前往其所属辖区派出所检索户籍证明;若系公司或其他组织机构,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相应基本注册资料作为依据。
2、撰写民事起诉书。起诉书中需详细阐述当事人身份详情、诉讼请求、所主张的事实及理由。为了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建议同时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以保障权益。
3、呈递诉讼文书及证据。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之后,便可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出立案申请,随附带诉讼文书和相关证据。自案件正式受理起,人民法院将会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同时通知您缴纳诉讼费用。如未能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责任。在立案之后,人民法院有可能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将不被接受质证。
5、开庭审理。立案成功后,人民法院将确定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期间务必准时出席,如原告因故迟到且无正当理由,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按撤诉处理。
6、庭审流程。庭审过程大致包括以下步骤: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提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及宣判等环节。

2024-10-11 16:44: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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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被告人。若涉及个人主体,您可前往其户籍所属公安机关打印户籍证明;若为法人实体,则需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阅企业的基础注册信息。
2.草拟民事诉讼状。诉讼状中应详细陈述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明确诉讼主张,以及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为确保最终判决得以顺利执行,亦可依法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财产保全措施。
3.递交诉讼状及相关证据。所有文件及证据准备妥当之后,即可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及相关证据,启动诉讼程序。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将发放《案件受理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同时通知您缴纳诉讼费用。如未能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立案成功后,人民法院有可能指定举证期限,要求您在此期限内提交所有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将不被接受质证。
5.开庭审理。立案后,人民法院将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当日务必准时出席,如原告因故迟到且无正当理由,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按撤诉处理。
6.开庭审理流程。开庭审理过程中,首先需要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然后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接着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举证质证环节,法官提问环节,法庭辩论环节,陈述最后意见环节,法庭调解环节以及宣判环节。

2024-10-11 15:04:59 回复

注意事项委托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合同,为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合理利益,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条款的约定。委托事务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没有经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能将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据为己有。委托合同之期限在委托合同中,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受托人损害赔偿委托合同若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委托合同若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委托合同之报酬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应在合同中对于报酬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1、明确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2、明确约定报酬支付时间,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应支付约定的报酬给受托人。同时,委托人还应支付给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垫付的相关必要费用。3、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因受托人的过失而未能完成,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或是就已经完成的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其他事项在订立合同,建议根据实际具体委托事项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作为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有密切的联系,但两者又有明显的不同:1、适用范围不同。就代理关系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多种类型,而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同时,委托合同还适用于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经济行为和单纯的事务行为。2、效力范围不同。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法律效力涉及这三方面的当事人,代理人必须有代理权,基于代理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建立、变更或消灭则对被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委托合同则与此不同,其法律约束力仅及于委托人和受托人,即使在委托代理中,委托合同也只是为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权提供了法律前提,但其本身对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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