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1342603714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解析:
当您遇到房地产开发商未能履行承诺且逃离的情况时,请立即行动起来,寻找其他同样遭受此困扰的业主并联合他们,共同组织起有效的维权行动;
第二步,建议您积极主动地运用多种途径与该开发商取得联系,坚持不懈地争取自身权益,以避免进一步受损;在所有努力均告无效的情况下,您应当毫不犹豫地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最为直接和有效的解决方案。在开发商逃跑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而主合同——买卖合同的解除将导致从合同——按揭合同的自动解除,因此,购房者无需再向贷款银行支付任何按揭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倘若您不幸遇上开发商跑路事件,不妨亲自联络其他业主,共同发起维权行动;
其次,应当积极主动地尝试各种途径联系开发商,力争追索到相应的赔偿;而在所有努力都无果之后,最直接有效的做法便是立即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倘若买卖合同这一主合约得以解除,那么其附属的担保贷款合同同样可以随之撤销,购房者无需再向贷款银行承担偿还按揭款项的义务。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