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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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应理解为一种典型的普通民事争议问题,其有效处理方法包括:
1、协商解决。在尊重彼此同意和友谊的基础之上,合同相关方能够通过深度探讨协商,以期寻找到解决争端的最佳策略。
2、调解途径。若合同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所达共识有所困难,便可选择提交给相关权威机构予以调解。
另外,合同当事人本身亦有权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以及法庭等机构介入调解工作。
3、拒绝调解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产生之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4、诉讼程序。倘若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仲裁条款,且事后亦未能就仲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当事人则可选择将合同纠纷诉诸至法院,寻求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关于合同纠纷的性质,应明确其属于普遍的民事纠纷类别。针对此类纠纷,我们提供如下几种处理途径:
首先是协商。这种方法主张合同当事人在建立友好关系的前提下,通过互相协商以达成解决纷争的共识,堪称最佳的应对策略;
其次是调解。如果合同当事人未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他们便有权利要求相关机构介入调解,这些机构包括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以及法庭等等;
再者,若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他们可以依据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之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最后,如果合同中并未设定仲裁条款,且事后亦未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则有权将合同纠纷诉诸至法院,寻求法律的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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