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据具体情形分别处理:若预备交付之房产为有合规原因导致的逾期,则购房者应给予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限,待其完成相关工作后,便可进行房屋验收。
然而,若该逾期系因开发商方面的违规行为所致,那么购房者有权启动维权程序。
2.与开发商展开积极沟通。
3.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4.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反映问题。
5.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针对不同状况进行有针对性地处理:若所涉及到的延期交付属合理范围内,则购房人应给予开发商适当的宽时期限,然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耐心等待后便可对房屋进行验收。
然而,若该延期交付行为不符合常规,购房人有权采取相应维权措施。
首先,与开发商进行积极协商。
其次,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再次,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反映相关问题。
最后,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购房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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