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店铺关闭的情况下,如果存在任何未按规定或合同条款执行相关义务的违约行为,那么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针对违约的行为,必须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而公司是否破产则与此无关,这属于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范畴,清算小组依法享有对违约金进行追索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当合约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即可以约定一旦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根据具体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适度提高;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适当降低。对于那些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的情况,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之后,仍需继续履行其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1、倘若商家在店铺关张前存在着未履行或违背了合同中规定的承诺之行为,那么他们仍有责任承担支付违约金这一职责。不论企业经营状况如何,违法违约均需支付违约金,企业的关门停业并不影响违约金的支付。清算团队依然有权追索违约所应支付的违约金。
2、关于这方面的法律依据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其内容明确指出,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约定一旦一方违约,应根据具体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整;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适度降低。对于延迟履行的情况,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之后,仍须继续履行其债务。
1、倘若店铺关停营业,但仍存在未履行或未完全按照事先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那么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违约方有义务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倒闭与否并非判断需要否支付违约金的唯一标准,公司的清算组同样拥有追究违约方违约金责任的权利。
2、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双方可协议约定若一方违反合同需根据实际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亦或是约定由违约引发的损害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升高;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则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适当降低。对于延迟履行的情况,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之后,仍应继续履行其债务。”
专业解答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可自由设定违约金或违约赔偿计算方法。若违约金金额不合理,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依法调整。双方应确保约定的违约金合情、合理且公正,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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