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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若遭遇一房二卖之情形,您可依法向法庭递交维权诉求,要求出卖方无偿返还您所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同时赔偿由此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
此外,您还具备权利申请由出卖方承担不超出您实际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2024-10-09 12:50: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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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不幸遭遇到了一房二卖的情况,您有权通过寻求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有资格提出申请,要求返还所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同时还能要求责任人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此外,您还有权主张出卖方承担数额最高为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以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2024-10-09 12:01: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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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明文规定,在遭遇房产二次售卖的情况下,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以主张维护自身权益,包括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收益、施行予以损害赔偿事宜,以及索求卖方负担最高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数额两倍的违约赔付责任。
2024-10-09 11:31: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