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即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之间达成的一项书面协议,约定预售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已经建设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转给预购方,而预购方则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这实际上是一份买卖合同的变体。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性,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合同的签订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其次,合同的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这些有效条件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以及内容合法并无特别之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一般原则进行判断。然而,在合同主体资格合格及形式合法这两大要素方面,商品房预售合同却具有其独特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商品房预售协议乃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双方依照约定,即由预售方在商定的期限内将已建设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转至预购方名下,而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同时按照预定日期接收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此种协议实为买卖合同的一种类型。关于商品房预售协议的有效性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协议的签订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其次,协议所表达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最后,协议的内容及形式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以及协议内容合法这两点并无特别之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一般原则进行判断。然而,在协议主体资格合格以及形式合法这两大要素上,商品房预售协议却具有其独特性。
2024-10-08 15:35:42 回复
商品房预售合同乃是明确赋予商品房预售商家及预购购买者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双方约定在规定期限内,由预售方将已建设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让予预购方,而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项,同时承诺按时接收该商品房。此合同本质上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类型。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包含有:主体资格健全、当事人意思表达真实且内容合乎法规;在此等有效条件内,当事人意思表达的真实性以及内容的合法性并无特别之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进行判断。然而,在主体资格健全以及形式合法这两大要素方面,商品房预售合同却具有其独特性。
2024-10-08 13:36:2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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