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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这块儿,工伤赔钱这事不光看社保交多少。具体怎么算挺麻烦的,包括好几个方面,比如说治疗费用,护理费,还有伤残津贴等等。具体说,一次性支付给工人的那部分赔偿款,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类的,就跟你社保交多少有点关系了;但是也有些赔偿款,比如在工厂待命那段时间的工资什么的,都是按照你受伤前那几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2024-09-22 09:5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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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这边,工伤赔偿可不是光看你交了多少社保,这个计算方式还挺复杂的,不仅仅是医疗费用这块儿,还有什么护理费用、伤残津贴等等都要算进去。通常情况下,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些项目可能会和我们交的社保有点关系,但是有些赔偿项目,比如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那就是根据你受伤之前的那段时间里的平均工资来算了。
2024-09-22 08:5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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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苏州市处理工伤赔偿事件时,社保缴费基数并非唯一考量依据。工伤赔偿案件涉及诸多复杂因素,如医疗费用、陪护费用、伤残津贴以及其他各项衍生费用。具体而言,部分赔偿款项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可能的确与社保缴费基础相关联;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例如在停工留薪期间所产生的工资费用等则往往是按照受害者在事故发生之前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进行计算操作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4-09-22 08:43: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