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居质量问题的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种情况:1.若问题发生在保质期内,则应由开发商负责处理;2.如问题已经超出了保修期限,可考虑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反馈及申诉以求得赔偿,具体处理事宜通常会交由房屋所有权方负责;3.如果问题源于楼上楼下住户的装修行为或者日常使用不当所致,那么此类问题通常需要由相关楼层的住户自行承担责任并进行妥善处理。
2024-09-14 12:29:00 回复
1.若新居厅在其保质期内在效时出现工程品质问题,责任应由房屋的开发商负责解决;
2.若在超过保修期限后之时期,发生上述类似事件,业主有权将其情况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汇报及求助,随后相关事宜原则上应由该房屋的所有权拥有者进行处理;
3.而若问题出自于楼上楼下的住户对住房进行装修或使用的过程中,此类情况一般应由引起问题的楼上或楼下住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妥善处理。
解析:
1、在新住宅存在质量缺陷且尚在保质期限之内时,应交由开发商负责进行妥善处理;2、若质量问题已超越保修期限范围,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诉并请求相关赔偿,通常情况下应由房屋所有权人自行承担责任;3、若问题是由于上、楼下的装修行为或者使用不当所导致的,一般而言应由相关楼上、楼下住户共同负责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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