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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除皮肤疤痕面积达到了2cm2认定为10级伤残;如疤痕面积累计达到8cm2,甚至更多,或者在同一部位出现3处及以上的1cm2疤痕,则被判定为9级伤残。
根据中国现行《全国统一》的工伤事故与职业病伤害程度评估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第5.9阶段,第5.9.1条款规定,器官部分缺失并出现明显形态异常、轻度生理功能受限但无需特别依赖医疗手段或者只需要一般医疗帮助就能够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参照第5.9.2条条款规定,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都将被认定为工伤九级:面部肌肤出现至少200mm2或者三处及以上的2cm2疤痕;器官部分损伤且变形明显、缺乏正常生理功能并且没有重大依赖于医务治疗或只需要一般医疗支持即可维持日常生活的情况定为十级工伤。
依据此依据,如果面部疤痕面积累计超过2cm2,或者深度达到2cm2,同时还有植皮手术或者异物色素沉积等情况,也同样会认定为工伤十级。
2024-09-03 14:3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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瘢痕范围如若达到2平方厘米时,可判定为十级伤残;倘若瘢痕范围达到8平方厘米或含有多于三个1平方厘米的瘢痕,则将被认定为九级伤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九级伤残的评定标准:部分器官结构受损,呈现出形态变异或存在轻度功能障碍现象,但无需依赖特殊治疗或者仅需一般治疗措施即可治愈,且身体活动可以自主完成。
符合以下情况任意一种即被视为工伤九级伤残:
1.身体任一部位有超过2002平方厘米的瘢痕,或多于三处1平方厘米的瘢痕。
十级伤残的评定标准:器官部分结构出现损伤,形态出现异常,但尚未影响到其功能的正常运行,无需尤其依赖特殊治疗或仅需常规治疗措施便能痊愈,且日常生活能够自己独立完成。
满足以下条件任意一项即被视为工伤十级伤残:
2.面部存在瘢痕、植皮手术、异物色素沉淀或表皮脱落达至2平方厘米。
2024-09-03 13:4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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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制定的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中的规定,瘢痕面积如果达到了2个平方厘米的长度,就可以认定为十级伤残;倘若疤痕宽度达到或超过了8平方厘米,或者出现了3处以上但是面积不低于1平方厘米的瘢痕情况,则可以确定其为九级伤残。具体而言,该标准第五章九级5.9条指出,人体某些部位器官部分缺损、形态结构异常,同时轻度功能障碍且没有重大的医疗依赖,亦或是存在中等程度的医疗依赖,然而并不影响日常生活。而在5.9.2节中则列出了七项可能被评定为九级工伤的具体条款。
值得强调的是,符合以下条款任何之一者皆可被评定为工伤九级。
其中包括了“面部出现了2个平方厘米和3处以上的2次方厘米的瘢痕”这样的特定条件。
至于针对十级伤残的认定,同样依据该标准第五章十级5.10条给出的规定进行评定,即人体某些部位必须存在器官部分缺损、形状结构异常,同时在功能上没有明显的受损,没有严重的医疗依赖,亦或是存在轻微的医疗依赖,但却对日常生活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在此基础上,5.10.2节又详细罗列了六项可能被评定为十级工伤的具体条款。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只要符合以下条款任何之一者就可以被判定为工伤十级。其中也包含了“面部有瘢痕、植皮,或者异物色素沉着or脱失达到了2个平方厘米”这样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024-09-03 13:12: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