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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圃小区房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李* 重庆-渝北区 房屋买卖咨询 2024.08.29 12:24:06 419人阅读

广州东圃小区房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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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遭受房屋被多次售出之情形下的维权策略:作为买受人,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关系,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费用;同时,您还能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如果卖房人并非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您也可以对其违约行为提出主张,但您的诉求仅限于追索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损失,并且申请赔偿实际损失。若以上申诉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您亦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2024-08-29 17:5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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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临房屋被一次售予多人的维权问题时,房屋购买方有权选择要求解除购买合约、撤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按照合理利率计算利息、支付相关损害赔偿金等;同时,如果该房产销售者仅是普通自然人身份,那么购买方还能向对方追索其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然而在此情况下,购买方所能寻求的最高补偿应该也只是要求对方退还购房款及其相应利息,以及赔偿其可能遭受的损失。然而,若上述要求均无法得到满足,那么购买方还有权向当地的法律机构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8-29 15:59: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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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面对一房二卖的侵权行为,相应买受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身权益:首先,他们可以选择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其次,还能够同时索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最后,在遭受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享有索赔权。另一方面,若卖方为普通公民或法人等非特殊主体,买受人可向其追究违约责任,但仅能主张退还购房款项及其对应利息,并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倘若上述诉求未能得到满足,买受人仍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2024-08-29 14:1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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