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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权的房产上添加孩子的姓名,必须办理以下相应手续:由父母代理签署房屋购买或赠与协议,完成监护人公证和财产所有权比例公证,紧接着携带着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子女的出身证明以及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公证书等资料赶赴当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注册工作。
2024-08-28 17:1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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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将房产增添至子女之名下,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由父母代为签署有关房屋买卖以及赠与合同;
其次,进行法定的监护公证以及房产过户比例的公证工作;
最后,携带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子女的出生证明书以及公证书等材料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最终的所有权变更登记。
2024-08-28 16:57: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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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为房产添加子女姓名时所需完成的手续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由父母作为受托方代表家庭签署房屋买卖及赠与协议;接着向相关部门申请监护公证以及房产转让比例公证,并提交包括身份证件、户籍簿、子女诞生证明以及公证书在内的相应文件,用以办理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过户登记事宜。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4-08-28 16:20: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