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在商品中存在实难治愈且对人体及他人物品的安全构成威胁的不适当或不合理风险,这便可被视作商品中的设计缺陷。若产品已经达到了保护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国家级或是行业级的严谨标准与规定,那么如果商品与其所应达到的标准尚未相符,便可归为设计缺陷的范畴。当这种因设计缺陷而引发的伤害出现时,消费者有权要求进行相关的补偿。
2024-08-28 09:41:01 回复
咨询我
所谓的产品缺陷,即是指产品中隐藏着所可能危害到人身安全以及他人财物安全的不合法、不合理的风险;换言之,若某产品具有保障人体康健与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规定或行业准则作为基础以供遵循,那么,当这类产品的表现无法达到上述标准时,即被视为产品存在缺陷。若是因为产品具有的缺陷而对相关人员造成了实际伤害,那么身为受害者的消费者便有权追求赔偿责任。
2024-08-28 08:35:49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产品缺陷即为产品本身存在严重危害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性风险,并且若该产品具备维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相关国家级或行业级别的标准,则应被视为未遵守该等标准规定。当产品因自身缺陷引发损害时,消费者有权提出索赔请求。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2024-08-28 06:53: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