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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687、688两条规定,只要大家在签订担保合同时选择了一般保证或是连带责任保证,当欠债的那个人还不起钱的时候,保证人就要负起责任来。假设选的是一般保证的话,保证人只有在主合同官司没判下来,也没经过仲裁,并且已经对欠债人的资产进行过强行执行仍然无法追回款项之前,才有权利拒绝帮老赖还钱。这时候你注意,如果没有满足以上提到的那些特定条件的话,保证人就算老赖还不了钱也不会自动被拉下水。但要选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就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要他偿还保证范围内的债务。也就是说,保证人和那个老赖得一起背这个债务,要是老赖还不起钱,保证人就得立刻拿出自己的钱来帮他还清了。所以,到底会不会受牵连?其实就是看你们在担保合同里说了啥保证种类。如果是一般保证,保证人只有遇到上面说的那种特殊情况才会被牵扯进来;但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保证人可就得直接上场帮老赖还钱。
2024-07-22 10:1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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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说根据国家的民法典,根据第六百八十七条和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如果人家当事人在签合同时,已经确定了用哪种方式来担保,比如说是用一般的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那要是债务人没能按时还钱的话,保证人就要负起这个责任。但是,如果是一般的保证的话,保证人在主合同的官司还没打完,或者还没经过仲裁,而且债务人的财产也被法院强制执行过了,但还是还不上钱之前,他们是有权利拒绝帮债权人还债的,除非出现了法律上说的那些特殊情况。也就是说,只要不是这些特殊情况,保证人就不用因为债务人不还钱就得自己掏腰包。但是,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债权人就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要他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这就是说,保证人和债务人是一起背这个债的,一旦债务人不还钱,保证人就得马上承担起这个责任。所以到底会不会受牵连,就看保证合同里头怎么说了。如果是一般的保证,保证人可能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受牵连;但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就得直接承担责任。
2024-07-22 10:0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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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以及第六百八十八条的明文规定,若保证合同时有当事人明确指定为一般保证责任或是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为履行债务时,作为保证人则需负担起对应的担保责任。倘若为一般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且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后仍然无法清偿债务之前,保证人享有权利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除非出现法律条款中所列举的特定情形。这也就意味着,在无上述情形发生的情况下,保证人不会因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而自动承担相关责任。
然而,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便可直接请求保证人在其所承诺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保证人和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一旦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保证人将立即承担起保证责任。因此,是否会被牵涉其中主要取决于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类型。若为一般保证,保证人仅在特定情况下才会被牵扯进来;反之,若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将直接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2024-07-22 09:45: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