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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当前商品房价格普遍大幅度攀升并且盈利空间日渐扩大这一背景之下,房地产业界有可能滥用职权,通过擅自调整规划、擅自更改设计方案或者消减绿化用地等手段,来达到增加商品房投放市场总量的目的。然而,这种行为势必对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产生重大冲击。即便经过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假如房地产开发商依然我行我素地擅自调整规划,那么他们仍然可能构成合同违约,此时购房者完全有权利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
2024-07-14 12:4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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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价大幅度的增长,利润空间显著提升,在此背景之下,房地产业开发商有可能采取变更规划、改变设计或者缩减绿化用地等手段来扩大商品房屋的建设规模。值得注意的是,任何改变规划的行为都必然对购房者的正当权益产生潜在的影响。然而,哪怕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可与批准,房地产业开发商仍然有可能为此种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来说,购房者有权依据有关条款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赔偿诉求。
2024-07-14 11:3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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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商品房价格的惊人涨幅所带来的利润空间大幅扩张之际,房地产开发商极有可能采取变更规划、修改设计或者缩减绿地占地指标等手段来加大商品房的开发规模和数量。然而,这些举措无疑将对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造成负面影响。即便在获得主管政府部门的批准后,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也可能构成实质性的违约行为,为此,购房者享有法定权利向房开企业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2024-07-14 10:39: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