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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对我进行了相关的诽谤,请问下诽谤罪被告所在法院怎么进行?

孙* 福建-南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8.01.26 05:55:38 2312人阅读

最近遭到了诽谤,我想要提起相关的诉讼,并且不知道其方式,请问下诽谤罪被告所在法院怎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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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理委托人起诉、应诉、参加法庭调查、调解、开庭,提供有关证据和代为陈述以及发表辩论意见等。
二、特别代理
特别授权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处分委托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以及提起反诉或上诉等。这些都属于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的代理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授权委托人承担。特别授权代理律师的权限更大些。

2018-01-26 06:0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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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管辖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即由诽谤罪被告所在法院管辖为主,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
刑事案件,由犯罪发生地法院管辖为原则,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有利的,也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诽谤罪是刑事自诉案件,危害到国家及公共利益的,由检察院起诉。
你所述情况应该属于刑事自诉,所以按理应该由地法院管辖。
不过你在地起诉更方便的话,去地法院起诉也是可以的,如果地法院认为自己不适合受理的话,他们会直接把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的。

2018-01-26 05:56:38 回复

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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