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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非自愿离职的法律界定是什么

肖** 江西-萍乡 劳动关系咨询 2024.06.14 15:50:00 330人阅读

劳动者非自愿离职的法律界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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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劳动者非自愿性地中断职业生涯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合约到期而自然终止;
(2)由于雇主单方面决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3)因为雇主未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4)由于雇主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劳动者继续工作,致使劳动者不得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符合上述情况,员工在离职后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失业救济金,但需要满足多个必要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必须是非本人意愿的离职,并且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申报,同时所在单位也需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4-06-14 15:5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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