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东丽区法律咨询 > 东丽区社保纠纷法律咨询 > 我是想问一下,我现在务工的单位并没有给我上社会保险,确给我交了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这合法吗?

我是想问一下,我现在务工的单位并没有给我上社会保险,确给我交了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这合法吗?

ask****435 天津-东丽区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5.24 11:33:18 337人阅读

您好,我是想问一下,我现在务工的单位并没有给我上社会保险,确给我交了工资个人所得税,这合法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东丽区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东丽区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380208086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天津-南开区 咨询解答:3136条

你好,按规定交个税是合法的,不交社会保险是不合法的

2024-05-24 11:34:26 回复
咨询我
18630993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天津-河西区 咨询解答:9438条

您好,您要咨询劳动的问题吗W?

2024-05-24 11:49:22 回复
咨询我
1375255233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天津-河东区 咨询解答:36378条

您好,可以说下具体的情况。

2024-05-24 11:45:07 回复
咨询我
1834910078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天津-南开区 咨询解答:4478条

你好,没买社保是不合法的,可以主张赔偿

2024-05-24 11:37:32 回复

应税合并的商誉应税合并时,税法确认商誉的计税基础等于其账面价值,初始确认时并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但后续计量时,会计上可能计提减值,而税法可能进行摊销,由此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此时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总结:商誉的初始确认,无论是免税合并还是应税合并,均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而其后续计量,免税合并的商誉不产生递延所得税,应税合并的商誉则可能产生递延所得税。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应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
管理费用包括:
1、公司经费
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董事会会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公司经费;
2、劳动保险费
指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基金)、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基金;待业保险费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3、董事会会费
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4、其它费用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纳税人能提供真实有效凭证或资料,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
因此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应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