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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构罪标准是什么

杨* 江西-九江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05.22 11:33:00 437人阅读

挪用资金罪构罪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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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界定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方面,有以下几个要点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在行为实施的过程中,被告人必须是实际地运用了其职责所赋予的权力,非法将所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务转移到自己名下,用以供自己私自使用或者借予他人,且这种行为导致所涉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个特定的标准为一万元至三万元人民币之间。
其次,被告人必需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正式雇员。
再次,被告人的主观意识层面必须要有明显的故意,亦即在进行上述挪动或者借贷时,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侵犯所在单位的财产权益,而且是通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实现这一目的,但仍然选择这样做。
最后,被告人的行为直接侵害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对其资金的合法使用权和收益权,犯罪的直接对象就是这些单位的资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
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05-22 11:34:0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个体户是的经济主体,挪用客户资金的,属于商业纠纷,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2、挪用资金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客观上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个体工商户与客户之间是普通的商业经济关系,挪用客户资金是违约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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