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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给学生罚写很多的话算犯法吗?

ask****159 辽宁-沈阳 学校侵权咨询 2024.05.18 14:30:40 365人阅读

您好请问老师给学生罚写很多的话算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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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向教育局投诉。

2024-05-18 14:34:17 回复

这是违法的。《教育法》第九条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十九条限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则。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爸妈或者其他看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限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限定:“老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做法,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第五十九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违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据此,接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侵犯。对于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职责。

罚抄作业可以算作是变相体罚,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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